关于2023年第一批专项研究课题合作单位公开申报的公告

2023-05-18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根据2023年第一批专项研究课题工作安排,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诚邀合作单位开展课题合作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资格

  本次课题合作研究申报面向全国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研究型企业等。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单位须有两名及以上核心研究人员(明确一人为课题负责人),并全程参与课题研究。

  二、申报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24时前。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发送时间为准,纸质版申报材料以交寄时间为准。

  (二)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根据《2023年第一批专项研究课题》(见附件1)选择研究课题,填写《2023年第一批专项研究课题合作研究申报书》(见附件2),明确研究思路、核心观点、研究计划和成果形式,由申报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受理方式:申报单位须按时寄送(邮寄用中国邮政EMS)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十份,至少一份为盖章原件),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四)受理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11,邮政编码:518035,电话:0755-88121452,电子邮箱:szfzcyjs@sz.gov.cn)。

  三、评审程序

  (一)初审:中心对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情况等方面进行初审。

  (二)专家评审:申报单位需提前准备PPT,由课题负责人作现场汇报(限时10分钟)。由专家组综合申报材料及课题组现场汇报情况进行评分。

  (三)结果公示:中心根据专家组综合评分,确定拟合作研究单位,在中心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四、课题进度

  (一)公示结束后,签订合作协议,开展课题研究;

  (二)2023年8月上旬,提交中期成果;

  (三)2023年9月下旬,提交结题成果。

  具体以合作协议内容为准。

  五、其他事项

  对合作研究的第一批专项研究课题给予经费支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孙女士:0755-88121452

  传  真:0755-88103526

  特此公告。

  附件:1.2023年第一批专项研究课题

              2.2023年第一批专项研究课题合作研究申报书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