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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2〕5号),规范软件产业扶持措施中各项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我处拟定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一、背景依据
根据市统计局数据,2020-2022年,深圳市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下简称信息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分别为10.4%、10.7%和5.4%,均大幅高于GDP增速。2023年上半年,深圳市信息服务业增加值2185.49亿元,增长13.8%,占GDP比重为13.4%,拉动GDP增长1.7个百分点,贡献率为26.2%,为我市经济增长做出了突出贡献。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软件产业发展,先后出台了《深圳市培育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规〔2022〕5号)等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政策文件。其中,《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对“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构建技术创新体系”、“优化布局软件产业发展空间”、“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大推广应用支持力度”等方面明确了具体扶持政策。
二、主要目标
推动我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以及“国际软件名城”。
(一)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到2025年,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增加值突破4200亿元,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若干细分领域成为新增长点。
(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成功研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关键技术,部分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新建一批以上高水平研究院、实验室、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形成开源生态体系。
(三)产业布局加快完善。到2025年,全市形成一核引领、多中心协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中国软件名城建设提质升级,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软件名园。
(四)生态体系更加健全。到2025年,发展壮大一批产业生态体系。建设鲲鹏+昇腾产业生态,加快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和人工智能发展;孵化开源鸿蒙+欧拉产业生态,提升自主开源产业竞争力;构建基于云平台的创新生态,培育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壮大。
三、主要内容
《操作规程》一共分为八章三十一条,包括“总则”、“工作职责”、“资助的项目类别、标准及其费用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项目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与绩效评价”、“附则”。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本实施细则的政策依据、适用范围和管理模式等。
(二)第二章工作职责明确了主管部门、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申报单位的具体职责。
(三)第三章明确了各扶持计划资助的项目类别、标准及其费用范围。共制定“技术创新体系扶持计划”、“产业发展环境建设扶持计划”、“市场主体培育扶持计划”、“应用推广体系扶持计划”四条扶持计划,21项专项扶持项目,全部采取事后资助方式。
(四)第四章明确了项目基础申报条件和各扶持计划的专项申报条件。
(五)第五章明确了项目基础申报材料和各扶持计划的专项申报材料。
(六)第六章明确了项目申报、审核、公示到资金拨付的基本流程。
(七)第七章监督管理规定了各方在整个项目办理过程中的行为规范以及违法违规处理方式等。
(八)第八章附则明确了本操作规程的解释权及本规程的实施时间、有效期。
相关政策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