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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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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17-02-2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围绕深圳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长期性问题开展跟踪研究和超前研究,对重大政策问题进行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为市政府提供政策建议和咨询意见,为制定深圳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提出建议;搜集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掌握有关动态,分析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负责市政府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接受委托参与或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各区(新区)拟定的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参加市政府的重要会议和重大调研活动;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待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系统包括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本级,共1家基层单位。总编制数33人,实有人数18人,退休1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为定编车辆。

  三、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履行好政策研究室和发展研究中心双重职能,发挥好参谋部、智囊团作用,主动为市领导提供决策支撑服务,以高水平政府智库建设为契机,建网络、抓重点、提质量、上水平。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解决深圳发展面临的重大战略问题和实际问题为目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2.加强国家战略的跟踪研究,提供宏观决策建议;3.强化与国家级研究机构合作,及时总结并报送深圳做法,发挥经济特区在国家战略中的作用;4.加强与国际国内智库合作交流,推进中国特色一流地方政府智库建设;5. 加强综合文稿写作及上报,更好服务深圳发展;6.进一步发挥提升企业竞争力战略咨询委员会政商交流平台作用;7.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研究队伍。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部门预算收入3,182万元,比2016年增加546万元,增长21%,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182万元。

  2017年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部门预算支出3,182万元,比2016年增加546万元,增长21%。其中:人员支出484万元、公用支出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万元、项目支出2,567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应增加人员经费;2.新增“一带一路”国际智库交流及联盟会议、提升企业竞争力战略咨询委员会专项工作、全国智库专家深圳创新发展研讨会等项目,相应增加了项目收支。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本级预算3,18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84万元、公用支出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万元、项目支出2,567万元。

  (一)人员支出48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6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8万元,主要是住房改革支出等。

  (四)项目支出2,567万元,具体包括:

  1.重大战略与规划研究1,033万元,主要用于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重大经济政策、重大产业政策等开展相关重大课题调研,与国家有关部门合作研究,全面反映深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做法,展示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

  2.搜集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101万元,主要用于掌握国际经济科技前沿动态,掌握国内和我市产业、行业发展动态,分析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为市政府提供决策建议。

  3.重要文件调研起草156万元,主要用于重要文件调研起草业务。

  4.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160万元,主要用于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专项业务。

  5.智库建设50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各区发展研究业务、重大专题研讨会和研究成果转化业务。

  6.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306万元,主要用于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及公众参与制度建设业务。

  7.市政府顾问工作156万元,主要用于完善和落实市政府顾问聘任制度,聚集一批国内外高端人才,开展专项调研,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战略性、宏观性决策建议。

  8.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9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业务。

  9.严控类项目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费和交通费。

  10.预算准备金4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性及突发性的工作业务。

  11.其他项目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共计4万元,均为2017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为中心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10万元,与2016年持平,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数6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我中心日常性工作车辆运行及维护。实有车辆1辆,为定编车辆。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为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本级。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7年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共1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8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部门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万元,减少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机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其他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预算。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使用的上级财政补助经费和历年政府采购结转经费。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