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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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研究成果辅助转化和刊物辅助编辑服务。
(二)项目预算金额:26万元(含税)。
(三)项目类型:服务类。
二、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内容
1.文稿标准化排版与核校。对各业务处室提交的研究报告进行专业排版、核校,确保研究成果版面整洁、逻辑清晰、阅读顺畅、印制及时。
2.年度文稿资料汇编。协助开展《内部参阅》及其他重要研究成果的主题归集、分类整理、目录编制与整体排版工作,形成结构完整、检索便捷的年度汇编资料,服务于档案留存、成果展示与后续研究参考。
3.紧急资料整理与专项汇编。根据中心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响应临时性、紧急性任务,协助开展专题资料的搜集、筛选、整合、提炼与排版工作,形成汇编材料。
4.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服务要求
1.中标方需根据服务项目的工作特点,组建稳定项目服务团队,配备专业人员,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服务。
2.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服务进度、服务质量及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中标方需全面配合,根据采购人反馈及时调整优化服务,确保投入足够人力保障服务效果。
3.中标方需建立完善的服务培训体系,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政策法规、保密要求等方面的培训,确保服务人员具备持续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复印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服务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评标方法
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一家供应商中标。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
五、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所需全部费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4.投标供应商应先充分了解项目相关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5.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三)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付款。
六、获取公开征集文件时间
1.获取公开征集文件时间: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
2.获取公开征集文件和投标报名方式:与联系人联系,发送邮件或现场领取方式。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8月6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二)收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02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先生,0755-88125348
九、公告期限
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3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8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