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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委托开展课题调研 提高参谋决策水平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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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17-09-12

  为加强政府重大发展战略和行政决策研究,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部分智库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定向委托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施行委托课题办法,有利于中心积极配合开展调研,灵活做好服务协调,把政府中心工作与协商议政更紧密结合起来,逐步提升参谋决策水平。综合来看,有以下几大积极影响:

  一、立足优势互补,参政更聚焦

  委托课题研究可聚集社会各界精英和各领域专家。发展研究中心作为宏观经济综合部门,着眼于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是政府决策的智囊团、参谋团。委托战略合作伙伴机构开展调研,能够将这两方面的优势结合起来,聚焦重点难点问题,产生合力,对准把握我省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能够提供有力支撑。

  首先,能够提高协商议政针对性。调研课题选题能够紧紧围绕发展改革大局,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中想要了解的情况、想要解决的困难,精准定位,提高了参政议政、协商民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其次,能够为发展改革提供智力支持。战略合作伙伴机构可以利用丰富的智力资源、跳出部门的局限开展调研,为中心的研究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

  二、发挥桥梁作用,合作更有效

  发展研究中心与战略合作伙伴机构开展课题合作,积极在数据资料、政策信息、配合调研等方面提供支持,合作更加直接、有效。

  一是提高了效率。以往中心的课题研究工作,由于种种原因,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量大、费时费力,往往导致调研周期较长,调研进度缓慢。委托课题开展调研,可直接沟通的机制,简化了流程和缓解,缩短了时间和周期。

  二是深化了合作。在课题选题、调研、讨论等工作中,双方联系与沟通更加紧密,战略合作伙伴机构对于社会发展的一些思路、意见和建议能够直接传递到发展研究中心,为中心开展工作、指定政策提供了指导和参考,无形中成为战略合作伙伴机构参政议政的重要手段和平台。这种沟通机制由课题开展的工作方法,逐步转化为合作伙伴与发展研究中心日常的沟通渠道和桥梁。同时,在课题之外的其他相关工作中,双方也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与合作。

  三、注重转化运用,实效更明显

  委托课题调研能够起到单刀直入、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成果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重大作用,能够对发展研究中心的工作行程行成科学指导,有效解决了课题调研和实际工作“两张皮、两脱节”的问题。

  一方面,政策建议更加切实可行。一般化的调研行成的政策建议容易出现空泛、求全、过度理论化的问题。课题调研坚持务实管用原则,针对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症结,战略合作伙伴机构提出的所有政策都是量身定做、对症下药的,有效保证措施切实可行。

  另一方面,成果运用更加充分高效。发展研究中心与战略合作伙伴机构合作更紧密、沟通更直接,成果运用将会变得更加灵活也更加充分。课题调研一旦形成成熟的思路或阶段性成果,能够迅速转化,为发展研究中心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及时运用到工作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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