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应邀参与了此次的访谈会议,并详细解读《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主持人】:请介绍一下《若干措施》的特点?
【吴思康】:《若干措施》从贸易投资环境、产业发展环境、人才发展环境、政务环境、绿色发展环境和法治环境等6方面,提出20大改革措施、126个政策点。文件总字数只有6000字左右,没有大段的‘前言后语’,而是突出了干货,含金量非常高,几乎一句话就是一项政策、一项改革、一项任务。
《若干措施》对标国际一流,不少措施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为参照,有的甚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还有一个特点非常鲜明,那就是突出改革,而不是突出优惠政策,在改革上发力,通过改革从根本上来完善特区的营商环境。
【主持人】:企业反映较突出的问题是什么?
【吴思康】:深圳企业反映较突出的是成本上升问题,这个在《若干措施》中得到了不少回应。《若干措施》提出要营造综合成本适宜的产业发展环境,全方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税费负担,预计能为企业减负高达约1300亿元。
【主持人】:除了成本上升问题,企业反映比较强烈问题还有哪些?
【吴思康】:还有随意涨租金的问题,对此《若干措施》提出“开展房屋租赁管理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权利义务,实施分级分类价格管理,按片区对厂房、写字楼、出租屋的租金进行引导,促进租赁房屋租期和租金稳定,必要时进行租金管制”的有力措施。
【主持人】:企业和企业家的财产权如何得到有效保护?
【吴思康】:《若干措施》提出要建立完善的财产权保护机制。落实国家产权保护法规和政策,率先建立定期专项检查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制定涉案财产处置细则,明确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等标准和规范。
除此之外,《若干措施》还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提出要分类制定实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并通过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在涉企执法部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建立执法行为事中事后监督问责机制。行政执法过程全面配置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环节全程可追溯。坚决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涉企业正常经营的行为等。
【主持人】:《若干措施》有没有解决人才住房问题的相关措施?
【吴思康】:《若干措施》规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优先承租人才住房,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人才住房。同时,探索人才住房先租后买、以租抵购制度,以及建立人才住房封闭流转机制等。
【主持人】:针对越来越多海外人才回流深圳的现状,有何相关支持?
【吴思康】:《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要为海外人才提供更优质的公共服务。在深圳合法工作或者创业的,具有世界知名大学学士学位及以上的留学归国人才、外籍人才、港澳台专业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在人才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险、创新创业支持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市民待遇。